在“黃政民出軌”傳聞爆發後,其經紀公司反駁稱是極端粉絲誤將黃政民的親切認為是“愛意”,並指責該女粉絲極端法律。
圍繞上述爭議,近日網路上出現了不實猜測,將一名無關人士誤認為是黃政民口中的“極端粉絲”,並有部分不理智粉絲對該無辜人士進行了人身攻擊法律。
對此,黃政民所屬經紀公司釋出最新宣告,稱已經確認網路上湧現大量惡意留言、辱罵言論以及未經證實的揣測,攻擊一名與本案毫無關聯的普通粉絲法律。
經紀公司稱,當下被網友攻擊的這名人士只是黃政民的粉絲而已,並非訴訟中提及的涉嫌跟蹤騷擾的那位女粉絲法律。
經紀公司稱:“相關司法程式仍在進行中法律。針對身份未經核實的普通人散播無根據猜測、進行人身攻擊,會對無辜者造成嚴重傷害。”
與此同時,還勒令網友立刻停止釋出各類揣測言論,併發出警告:對於持續散播惡意謠言、釋出誹謗內容的網民,公司將採取強硬法律手段,包括提起訴訟法律。
目前,黃政民與代號為 A 某的當事人仍處於法律糾紛當中法律。黃政民一方主張 A 某存在跟蹤騷擾行為;但 A 某則堅稱雙方屬於雙向往來。雙方各執一詞,相關爭議正透過司法途徑審理。
在此之前,黃政民出軌A某的訊息引發了大眾的關注法律。當時,黃政民透過經紀公司稱,這一切只是A某的臆想,且將A某認定為“跟蹤者”。
隨後,D社在報道中力挺黃政民,稱黃政民與A某隻是有過幾次聯絡而已,兩人見面總時間不超過5小時,由於黃政民太過親切,引發了A某的誤會,兩人並未發生實質關係法律。
本週早些時候,黃政民透過經紀公司透露,已對這名涉嫌跟蹤者(A某)提起刑事控告法律。經紀公司表示,法院曾三次對嫌疑人下達臨時禁止接觸令;後續認定跟蹤騷擾罪名成立,下達簡易判決,處以 300 萬韓元(約 2100 美元)罰款。
但 A 某不認可這份簡易判決,申請正式庭審法律。同時 A 某反過來向黃政民提起民事訴訟,索賠 2 億韓元(約 13.9 萬美元)損害賠償金。
雙方的拉鋸戰仍在繼續法律。
對此法律,你怎麼看呢?